干货: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公司成立以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会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注销公司时常见的误区有哪些?2023年公司注销大概是什么流程?针对这三个问题,博宇会计的小博就跟您详细说说。
一、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注销了法人就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了,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注销后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但需要注意:公司注销后合同违约责任谁承担?案例北京海淀区法院:违约责任应由其股东承担两公司口头达成合作协议,一方未能如实履约并在工商系统注销,另一方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公司的唯一股东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2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合同纠纷,认为被注销公司虽未按照口头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但提供了备选方案并且已实际履行,付出了一定成本,判决股东退还合同款1.7万元。
原告科创公司诉称,2021年5月,其与非禾公司通过线上达成合作协议,向非禾公司支付2万元款项。非禾公司至今仍未履行合同,现已注销,故其诉至法院,要求非禾公司的唯一股东张先生退还合同款2万元。
张先生辩称,认可双方之间有合作关系,科创公司向非禾公司支付2万元,但双方就合同实施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非禾公司给科创公司提供了备选方案,且履行了一些义务,为科创公司带来了效益。因科创公司不同意备选方案,公司便提出了终止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科创公司与非禾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但双方口头达成的协议对双方亦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双方于2021年5月达成口头合作协议,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非禾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案向科创公司提供服务,且已于2021年9月注销,致使科创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双方未明确约定合作不成功的退款方式,且非禾公司亦为双方的合作付出了一定成本,故对科创公司主张的退款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非禾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非禾公司已经注销,其权利义务应由股东张先生承继。现科创公司向张先生主张权利,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定张先生退还科创公司1.7万元。宣判后,张先生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生效。
二、注销公司时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第一个最常见的误区就是时至今日还是有很多人都认为要注销公司的话只要不管公司,一直不经营公司就会自动注销了。
这个想法是大错特错的,公司绝对不会自动注销,长时间不经营公司只会让公司各个方面都受到影响,比如长时间不经营公司就等于没有按时申报纳税,在税务方面公司就会被处罚,进而就会被列入工商异常。而一旦公司被列入工商异常的话,那么公司的法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法人的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
第二个误区就是公司被吊销就相当于公司被注销了。
这个想法也是很多人都有的,因为公司被吊销之后,公司就暂时没办法经营了,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人认为既然公司被吊销了,都没办法经营了,那么自然就等于注销了。事实是注销属于正常的经营流程,而吊销是因为公司严重违法,是相关部门给予公司的行政处罚,所以公司被处罚吊销就等于公司在受罚,这个时候公司如果认为是公司被注销了就不管了,那么公司的相关法人和股东的个人征信都会受到影响,严重的话法人也再没办法重新创办其他公司了。
第三个误区是公司注销之后就什么也不用管了。
很多老板之所以会注销公司都是因为公司实在是负债累累,所以这个时候老板们就想着只要我把公司注销了,那些债务就全部消失了,自己也不用再还钱了。事实真是这样吗?当然是否定的,公司在申请注销之前需要经过清算流程,也就是说公司需要清算清楚公司的相关债务,要计算出公司欠下的债务,再将公司的所有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所以以为注销公司就可以不用还债了是不正确的想法。
还有一点,很多公司觉得自己欠下对其他公司的债务无法逃脱的话,那欠下的税务应该可以逃脱吧,毕竟不是说税务局追究公司的税务是有期限的吗?事实上,如果公司有偷税漏税行为的话,即使公司注销了,税务机关也是可以无期限追责的。
三、2023年公司注销大概是什么流程?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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